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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总体方案

2015-10-10 10:03:35 云南省民族学会42139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13〕12号)、《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云发〔2013〕21号)及《云南省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总体方案》(云办发〔2014〕41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深化我市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孟中印缅经济走廊、长江经济带、中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沿边金融综合试点、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全面深化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开放大格局,以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核心区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开放转型为主攻方向,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加快区域性国际城市和世界知名旅游城市建设,当好全省跨越式发展的排头兵和火车头。

(二)战略定位

——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核心区。依托昆明区位通道、口岸通关、贸易投资、产业聚集的优势地位,打造面向西南开放的区域性国际贸易中心、物流枢纽中心、金融中心、信息中心、总部聚集中心、旅游文化中心和开放平台,进一步增强昆明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影响力、辐射力、带动力。

——“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的重要支点。抢抓“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的发展机遇,立足国内、放眼世界,从国内和国际开放两大层面,在对外开放新格局中扮演重要角色,发挥重要支点作用,积极承接东部发达省份产业转移,把昆明建设成为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和区域性国际物流中心。

——带动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中央处理器”。不断增强对滇中城市经济圈的综合竞争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在产业升级上作出带头示范,发挥好信息、人才、资金流、科技创新、战略产业发展的优势作用,与滇中产业新区联动发展,形成优势叠加效应,共同构筑发展新高地,引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三)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深化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推动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国内国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基本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2015年制定实施《昆明市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总体方案》,配套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全面推进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中长期重点工作。到2017年,在互联互通、区域合作、平台搭建、产业培育、保障机制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到2020年,基本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四)基本原则

——坚持内外联动。坚持对内对外开放统筹推进、良性互动,以改革促进开放,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新突破,以改革红利释放开放红利。

——坚持统筹协调。提高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各项改革举措要相互促进、良性互动,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形成推进改革开放的强大合力。

——坚持互利共赢。深度融入国际区域合作,拓展面向南亚东南亚区域合作,创新合作方式,扩大合作领域,完善合作机制,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区域共同发展繁荣。

——坚持先行先试。大胆实践探索,创新体制机制,对符合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符合改革发展方向的要先行先试,率先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格局。

——坚持法治引领。以法治方式固化改革创新成果,以法治的力量推动制度创新,完善法律模式、法律制度,建立与国际惯例和规则相适应的体制机制。

二、重点任务

(五)深度融入世界贸易体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打造面向西南开放的区域性国际贸易中心

1.启动沿边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报建设。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依托面向西南开放的独特地缘优势,申报建设中国(昆明)沿边自由贸易试验区,形成昆明与沿边州市全方位立体的沿边开放格局。在投资管理领域、贸易便利化领域、金融领域、服务业开放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方面,学习借鉴推广上海自贸区建设成功经验。重点推动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为特征的投资管理制度改革、以昆明综合保税区为平台的贸易管理制度改革、以沿边金融综合改革为标志的金融制度改革,通过3至5年的努力,将中国(昆明)沿边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成为投资贸易便利、服务贸易基本自由、监管模式灵活高效、营商环境与国际接轨、行政与法制透明规范的全国沿边开放示范区。

2.高标准建设昆明综合保税区。按照“功能整合、政策叠加”的原则,向国家申报建设昆明综合保税区,2015年完成国家批复工作;2016年与滇中产业新区共同完成昆明综合保税区B区(空港分区)围网建设,确保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并封关运行;2017年启动昆明综合保税区产业功能配套区的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昆明综合保税区A区、B区外贸进出口总额占全省比重为20%,把昆明综合保税区建设成为云南省开放型经济服务的战略性公共服务平台。

3.建设国家保税物流中心(B型)。依托重点物流项目,加快建设面向东盟国际市场及中国西部地区的复合型国际保税物流园区。积极引进国内外物流企业和专业机构进驻运营,优先选择高科技、高附加值的产业项目开展检测维修、研发设计、融资租赁等新型保税服务。

4.建立完善要素交易平台。加快产权交易、有色金属(矿业)交易、生物医药交易和国际花卉拍卖交易等区域性要素交易中心建设,尽快形成以昆明泛亚联合产权交易所为龙头,以土地交易所、房产交易所、专利技术展示交易所和若干个专业交易平台为支撑的产权交易市场新格局。建立高原特色农业产权交易市场,逐步形成高原特色农业(野生菌、鲜切花、中药材等)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增强昆明优势农业产业的国际市场份额、定价权、话语权。完善有色金属(矿业)交易市场,着力推进要素市场体系建设,逐步建立涵盖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交易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市场平台,逐步培育和建设国际性矿业交易综合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延展优势产业产权交易中心,不断设立在国内具有独到资源和天然优势的玉石、茶叶、天然橡胶、生物医药等专业交易所及人民币结算服务。

5.构建面向南亚东南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根据国家推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要求,积极向海关总署争取将昆明市列入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依托昆明市作为全国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优势,逐步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海关监管模式、电子商务出口检验监管模式,支持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正常收结汇。加快打造包括国际会展平台、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平台、进口促进平台等综合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重点支持建设电子商务平台、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保税交易平台等平台建设。

(六)构建大交通网络体系,深化国际国内物流领域合作,打造面向西南开放的区域性国际物流枢纽中心

6.提升长水国际机场航空口岸功能。依托长水国际机场的口岸基础条件,尽快由目前单纯的运输、仓储、加工等向综合一体化发展,由单一的空中运输向空地联运、多种联运的运输模式发展,实现航空货运从起点到目的地的移动和无缝隙的安全对接。进一步提升航空机场口岸功能,拓展直达航线数量,继续增加南亚东南亚国际航线,不断开辟洲际远程国际航线。积极发展航空货运运输,大力提高货运能力,推进航空货运的物流化,加强货运枢纽建设,把昆明建设成为航空货运枢纽城市。

7.推进泛亚铁路、公路口岸建设。加快申报建设昆明铁路口岸,争取列入云南省和国家“十三五”口岸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公路口岸建设,加强与沿边州市的口岸合作,形成昆明与沿边试验区、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的互联互通和政策共享。

8.打通中欧国际货运通道。重点落实好昆明市与成都市签订的《合作利用中欧班列“昆蓉欧快铁”框架协议》,延伸中欧班列“蓉欧快铁”到昆明,共同开行“昆蓉欧”货运专线。完善客货运枢纽及配套设施,加强集疏运体系建设,加快机场、铁路、高等级公路、港口、园区之间的连接线建设,强化集疏运服务功能,构建便捷高效的跨境综合物流运输体系。

9.建设完善现代物流设施。结合昆明区位、交通、产业发展优势,选址建设一批货运物流设施,建立完善现代物流及商贸流通体系。以昆明南亚国际陆港物流基地、呈贡铁路集装箱物流基地、工业园区配套的物流体系和昆明综合保税区为建设重点,加快昆明现代物流信息平台建设。规划建设1至3个集仓储、分拨、货物配载、物流配送、停车等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物流园区(中心),完善城市共同配送、城乡一体的物流配送体系。

(七)推进沿边金融开放,扩大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打造面向西南开放的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

10.推进昆明泛亚金融产业园区建设。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11个部委办联合印发的《关于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围绕建设昆明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按照“一园两片”规划,合理规划金融产业布局,进一步健全银政合作联动机制,推动银政合作向纵深发展。注重驻昆金融机构的需求与发展,把金融机构的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重大项目建设计划,加大对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努力为金融机构提供最优惠的政策、最优质的服务和最优良的金融环境。

11.建立全方位金融政策支持体系。配合金融监管部门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开展进出口信贷业务,灵活运用票据贴现、押汇贷款、对外担保等方式,拓宽进出口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简化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程序和方式,便利重点产业和企业出口及先进技术进口。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扩大中小企业进出口融资担保业务,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鼓励融资租赁公司扩大设备进出口租赁业务。研究出台贸易融资封闭贷款管理办法,解决综合授信信用评级较低的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导向作用,支持大型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出口。发展政策性进口信用保险业务,支持重要原材料和关键技术设备的进口。

12.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加强与周边国家货币当局的沟通与交流,探索与周边国家跨境人民币结算通道建设,研究扩大人民币在周边地区流通使用的途径。积极推动人民币与周边国家非国际主要储备货币挂牌交易。推进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不断推进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支持境内银行探索开展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协助周边国家开展支付结算系统建设。

(八)以打造国际信息枢纽为重点,建立基于云计算的国际服务网络,打造面向西南开放的区域性国际信息中心

13.加快推进信息通道建设。加大信息通信及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力度,充分发挥中国电信昆明区域国际出口局作用,积极申报开展国际跨境转接带宽型业务,启动互联网区域国际出口局建设项目。深化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在信息通信领域合作,促进区域性国际信息共享,共同发展陆地通信网络和互联网业务,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通信枢纽和区域信息汇集中心。

14.建设泛亚云计算服务中心。充分利用国家电信出口区域及已建成投入使用的第一、第二云计算中心的优势,以高新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云南软件园、经开区信息产业基地、呈贡信息产业园等园区为重点,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和前沿技术研发,突出龙头企业示范和重大项目带动作用,强化产业配套,促进产业聚集,实现信息与软件服务业跨越式发展,加快经济转型升级。重点发展数据中心(灾备中心)、特色软件产品、服务外包、泛亚语种呼叫中心、云计算、物联网、地理信息产业及北斗应用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通过建设政务数据中心、金融数据处理中心、市民健康数据中心等一批面向重点行业应用的数据中心项目,形成海量数据收集、保存、通行、分类挖掘利用能力和云计算处理能力,使云计算在“智慧昆明”等重点领域的应用得到深化,提升云计算系统集成能力,加快形成若干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公共云计算骨干服务企业,着力打造泛亚云计算服务中心。

15.建设电子商务国际营销网络。依托“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等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增强我市汇集国内和南亚东南亚发展信息的能力,鼓励有条件的行业组织和优势企业“走出去”,拓展国际市场营销渠道,促进贸易进出口。加快在国外设立批发企业、建立批发市场、鼓励企业在国外建立零售渠道和展示展览中心,着力完善贸易促进和终端市场营销功能,增强国际竞争力。

(九)强化招商引资,提升产业开放水平,打造面向西南开放的区域性国际总部聚集中心

16.培育企业总部基地。根据中央商务区功能及业态要求,建设形成三级中央商务区。积极扶持现有企业总部,加快培育本地优势企业总部,大力引进国内外大型企业在昆设立区域总部。鼓励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等研发中心、销售中心、采购中心、营运中心、会展中心、软件中心落户昆明,重点培育国际公共事务总部,尽快形成南亚东南亚商务领事区和国际公共事务总部基地。鼓励跨国公司建立亚太地区总部,建立整合贸易、物流、结算等功能的营运中心。到2020年,在昆企业总部达到200家以上。

17.推进园区招商。充分发挥国家级开发(度假)区作为全市改革试验田和开放排头兵的作用,完善规划、创新体制,促进开发区(工业园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着力打造特色和优势主导产业,提高承接产业转移的能力,促进现代化产业集群健康发展。推进利用外资与园区转型升级相结合,瞄准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企业,主攻港澳台等地区和南亚东南亚地区现代服务业领域合作。强化园区招商、项目招商,鼓励跨国公司来昆设立区域总部等功能性机构。

18.促进产业招商。引导外资产业投向,重点在生物医药、新型装备制造等领域引进知名跨国企业集团,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加快构筑“一核两翼六板块”的工业布局体系。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加快服务业开放,引导外资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利用外资工作,提高利用外资的综合总体效益。加快发展高原特色农业,大力发展绿色农业、特色农业和品牌农业。扩大与东南亚国家农业开发合作,推进外向型生物产业基地建设,发展精深加工,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和农产品定价话语权。

(十)以建设世界知名旅游城市为目标,打造面向西南开放的区域性国际旅游文化中心

19.推进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推进旅游产品由单一的观光型向观光、休闲、度假等复合型转变,大力开发与提升休闲度假、医疗养生、康体运动、商务会展、专项旅游等现代旅游产品。推进旅游业由单一产业向综合性产业转变,实现旅游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促进旅游业由政府主导向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转变,积极推动社会资本进入经营性旅游项目及其产业链建设领域,持续增强旅游产业发展的后劲和动力。

20.加快“智慧旅游”、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提升服务品质。实施“智慧旅游”工程,建立旅游信息的采集、管理、发布平台,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企业管理和游客服务信息化。完善昆明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加大重点区域环境整治,营造文明、优美、舒适的旅游环境。

21.积极拓展旅游市场,打造世界知名的旅游品牌。拓展国际旅游合作,开发国际旅游市场,巩固以日本、韩国为主的东亚旅游市场和以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为主的东南亚旅游市场,稳步拓展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等南亚旅游市场,积极开发北美和欧洲等欧美旅游市场。深化国内旅游合作,加强与川、渝、黔、桂、藏等省区的区域旅游合作,推进“中国南方喀斯特”等跨省旅游精品线路产品建设,力争在“川滇藏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泛珠三角”“滇黔桂喀斯特大旅游区”三大国内区域旅游合作中发挥枢纽作用和集散功能。拓展与长三角、环渤海、海峡两岸、港澳地区旅游合作的方式与渠道,扩大昆明旅游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客源市场份额,构建我国最具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城市旅游目的地。加强城市形象宣传营销,制定并实施昆明国际旅游城市形象宣传计划,创新宣传策略,统筹对外宣传资源,积极开展城市形象推介,向世界宣传昆明。

(十一)深化区域合作,提升完善服务功能,打造支撑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开放平台

22.提升“中国—南亚博览会”国际影响力。依托城市特色和基础优势,把会展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先导产业加快发展,坚持专业化、规模化、高端化、国际化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会展业发展环境,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会展中心。全力办好南博会、昆交会等国际性经贸活动,积极承办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国际性会议、文体赛事、展览等活动,构建一批辐射面广、影响力大、美誉度高的对外合作交流平台。

23.推动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推动“走出去”带动贸易,鼓励轻工、纺织、服装、家电、一般装备制造等国内技术成熟、国际市场需求大的行业生产能力向目标市场转移,带动零部件和中间产品出口。鼓励承接境外承包工程,带动国内原材料、设备等产品出口。探索新的投资合作方式,率先建立境外能源、原材料基地和境外经济合作区。积极争取国家及省扶持政策,引导企业投资国外矿产资源和经济作物种植,加强替代种植示范性项目建设力度,推动境外产业聚集区建设。

24.深化区域通关合作。加强参与泛珠三角、长三角、成渝经济区、北部湾经济区等区域合作,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形成海关通关全流程的一体化管理机制和运行模式。推动昆明口岸与沿海城市港口的通关协作,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扩大“属地申报、口岸放行”等改革试点,使昆明货物进出口逐步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提高口岸通行效率,降低通关成本。

25.引领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坚持互促互进、互利共赢、联动发展,发挥昆明在带动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中央处理器”作用,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将各种“中心”优势扩散到周边四州市和滇中产业新区发展,共同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市场体系、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城乡建设、生态环保“六个一体化”。合力打造昆曲绿色经济示范带、昆玉红旅游文化产业经济带。

三、改革创新

(十二)审批流程再造。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权限,推动简政放权,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立诚信、公开、平等的服务环境。

(十三)放宽外资准入。根据国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修订要求,进一步放开一般制造业,取消钢铁、乙烯、造纸、起重机械、输变电设备、名优白酒等股比要求。有序推进商贸物流、电子商务、交通运输、社会服务、金融、文化等领域服务业开放。引导外资投向,鼓励外商投资现代农业、高新技术、先进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鼓励外商投资研发环节,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完善政策体系,从注重外资准入管理更多地转为市场调节和行业监管。提高政策透明度,允许类项目不再保留外资股比限制。

(十四)推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推动贸易转型升级,积极培育贸易新型业态和功能,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提升在全球贸易价值链中的地位。加快服务贸易发展,推动生物医药、软件信息、管理咨询、数据服务等离岸外包业务发展。推进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旅游购物、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申报和建设,推进贸易方式多元化。鼓励企业统筹开展国际国内贸易,实现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四、保障措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牵头协调作用,强化对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的领导和指导,加强整体谋划、部署安排、高位推动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总结推广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成效,推动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县区、开发(度假)园区和各相关部门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全市扩大开放工作运行情况进行全方位、多层面的日常督查和专题督查,掌握全市开放型经济工作动态。

(十六)完善支持政策。认真落实国家推进“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方面的支持政策,积极向国家和省争取财税金融支持。结合昆明开放型经济发展实际,制定全市促进外经贸发展的扶持政策。加大金融支持企业“走出去”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企业“走出去”创新金融产品,探索境外资产、境外应收账款、出口退税单等融资抵押方式。切实做好吸收外资、对外投资、对外贸易和国际展会等对外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快培育一批与开放型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具有全球视野、熟悉国际规则、掌握市场发展的国际化专业人才。推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为开放型经济发展提供动力。

(十七)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昆明市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重要举措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见附件),建立更为科学的考核体系,通过严格考核,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明确工作要点及分工,细化任务内容、牵头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对年度工作要点要在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将新的改革任务补充进去。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能职责,盯住不放、落实到位。建立推进改革的考核机制、评价办法、动态通报和监督检查等制度,引导各级各部门通过制度创新等方式固化改革成果,保障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十八)加强外宣工作。增强外宣工作的主动性、极积性,为加快建设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区域性国际城市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文化条件。坚定不移围绕扩大开放这一主线,服务跨越发展,把全市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加快建设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区域性国际城市的实践中来,形成群策群力谋发展、团结一心促跨越的强大合力。


责任编辑:王俊春录入:王俊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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