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4 17:35:47 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507
云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召开 “云社同心·益滇有你”——云南省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有关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昆明市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民政部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在云南走深走实、见行见效,充分展现云南行业协会商会的特有风采,更好服务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经研究,省民政厅决定召开“云社同心·益滇有你”——云南省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4年9月29日(星期日)9:30—11:30。
(二)地点:省民政厅1号办公楼2楼多功能会议室(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538号)。
二、会议内容
(一)观看云南省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短视频。
(二)3个重点行业协会商会围绕《云南省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十个一批”有关内容作交流发言(云南省中药产业协会围绕“推出一批引领行业产业发展的先进标准”、云南省食用菌协会围绕“建设一批推动行业产业发展的服务平台”、云南省工业园区协会围绕“服务一批促进经济布局优化的产业集群”);7个重点行业协会商会提交书面典型案例材料(云南省温泉与水疗行业协会围绕“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和政策建议”、云南省福建总商会围绕“推动一批行业发展支持性政策落地见效”、云南省青年创业协会围绕“壮大一批行业发展必需的人才人力队伍”、云南省建筑业协会围绕“发布一批科学准确有效的经济发展指数”、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围绕“培育一批服务行业产业发展的品牌项目”、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围绕“完善一批维护行业发展秩序的自律规约”、云南省绿色能源行业协会围绕“谋划一批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新举措”);
(三)部分重点行业协会签定合作框架协议。
(四)颁发10个“服务云南高质量发展重点行业协会商会”牌匾、证书。
(五)省委社会工作部围绕“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言。
(六)省市场监管局围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发言。
(七)省民政厅分管厅领导讲话。
三、参会人员
(一)省民政厅分管厅领导,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党委办负责同志。
(二)邀请省委统战部、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投资促进局、省外办负责社会组织工作业务处室各1名负责同志。
(三)昆明市民政局分管社会组织工作负责同志和社会组织管理处有关负责同志。
(四)部分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详见附件)1名负责人(会长、副会长或秘书长)。
四、其他事项
(一)因场地有限,请各参会人员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或关机。
(二)交流发言时间请控制在8分钟以内,10个重点行业协会商会请于2024年9月26日18时前提供相关材料,邮箱:3386332365@qq.com。
(三)请各参会人员于2024年9月26日18:00前,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联系人及电话:胡老师 0871—65731321。
附件:参会行业协会商会名单
2024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参会行业协会商会名单
文章转载来源:云南省民政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