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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族文字

2015-09-18 08:35:51 云南省民族学会442936

南诏有字瓦上的文字

白族有两种民族文字,即老白文和新白文。老白文是在汉字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白文则是新中国成立后创制的拼音文字。

白族在长期使用汉语文的过程中,由于社会生产、生活的需要,很早就开始借用汉字来记录白语,到南诏中后期 (公元9~10世纪),又通过增损汉字笔画域仿照汉字的造字法将汉字偏旁部首组合成字等办法,创造了“白文”,用来书写本民族的语言。这种文字历史上又称为“僰文”,为了和建国后创制的拼音白文相区别,又称“老白文”、“古白文”、“方块白文”或“汉字白文”。它是一种典型的汉字系文字。

古白文是一个历史发展的书写符号体系,但在一千多年的历史过程中,其书写规律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从南诏大理国到当代的白文文献,其书写符号体系一脉相承,主要由两大部分组成:①假借汉字。利用现成汉字来记录白语,有音读、训读、音义全借、借形字等几种。②自造新字。在汉字上进行笔画增减或把汉字及其偏旁重新加以组合,造成新字。所造成的新字白族民间称为“白字”。这类“白字”有以下数种:汉字变体字 (由汉字增减笔画构成)、汉字省略字(由汉字省略部分构件构成)、汉字仿造字 (借鉴汉字造字理论,由汉字及其偏旁重新组合构成,其中形声字和音义合体字最多)、加形字 (由汉字加无意义的偏旁构成)。因此,古白文是一种在汉字基础上产生、由多种造字方法构成的复合性的书写符号体系。

白文形成以后,一直在白族民间使用。由于南诏、大理国两个民族政权都以汉文为官方文字,没有对白文进行规范和推广,因此,白文一直没有能发展成为全民族通用的文字。但从南诏到明代400多年的时间里,白文还是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不仅白族民间掌握白文的人很多,南诏和大理国的统治阶级和上层知识分子也经常使用白文。从文献材料看,不仅被用于书写各种碑刻铭文,还被用来书写历史著作、文学作品,说明白文的流传使用是较为普及的。明代以来,虽然白文仍在白族民间使用,但它的使用范围已大大地缩小。流传至今的只有唐、宋、元、明、清各代为数不多的白文碑铭和书面文献,且明代以前的十分少见。一般认为这与明代在云南推行文化,大肆焚毁民族古籍有关。

古白文在当代白族民间的使用情况有下面几个特点:①文献数量众多,并亟待挖掘整理。大理各地的民间艺人,几乎都使用古白文记录曲本和唱词。仅以大本曲为例,就有 “三十六大本,七十二小本”之说,数量很多。再加上本子曲和各种民间歌本,数量更为可观。民间的一些知识分子偶尔也藏有或传抄此类古白文文献。此外,民间宗教从业人员有时也藏有各种祭文、经文等白文文献。由于过去对白文的不正确认识,加上没有经过系统的调查,当代白文文献的数量还很不清楚。②古白文的使用和白族文化紧密结合。用古白文书写的白文曲本和唱词等,是白族民间文学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宗教活动中使用的白文祭文和经书,是白族宗教信仰的重要工具和载体。白文虽然在日常生活中应用不是很广泛,但白族文化生活中的重要领域,都和白文紧密相关。正因如此,白文在白族民间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也有着强大的生命力。近年来,白文的文化价值日益受重视。

白文作为一种典型的汉字系文字,有其独特的历史和文化价值。主要表现为:

文字学价值 从文字结构上看,白文属于南方汉字系民族文字的一种。这一类型的文字和北方民族的表意或表音文字不同,其造字方法具有鲜明的理据性,以汉字仿造字为主。白文是南方汉字系民族文字中具有代表性的文字。另外,白文丰富的书写手段充分体现了汉字符号的多语言适用性。因此,白文本身的发展,对于研究汉字的历史演变及汉字系统的特点都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诗经白文

文化价值 白文和白族传统文化结合紧密,是白族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白族的民间文学、宗教、伦理道德等都与白文有着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密切关系。对白族传统文化的继承、发展和研究,白文是一个重要的基础。同时,白文历史上没有经过中央或地方政府的规范和统一,完全在民间流传和使用,其形成和发展集中体现了白族群众的文化创造能力。白文本身是汉、白文化密切交流的成果,是民族文化交流的具体体现。

在语文使用方面,白文和汉文长期以来共存共用,汉文作为官方文字,应用于行政事务、学校教育、民族交流等方面,而白文作为一种民间文字,只应用于白语民间文学创作和宗教活动领域。这种独特的双文字、双文化现象也是值得研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创制的白族文字一般称为新白文或拼音白文,是一种以拉丁字母为符号基础的拼音文字。1958年设计的“白族文字方案”(草案),采用拉丁字母,字母次序、名称、书写方法、读音都和汉语拼音方案大致相同。受特定历史条件的影响,该方案制订以后,并没有得到试验和惟行。1982年,又在1958年方案的基本框架内进行修订,制订了“白族文字方案”(草案),以中部方言 (剑川)为标准音。这个方案在剑川县受到普遍欢迎,但由于没有充分考虑其他方言的特点,该方案在其他白族地区的推广情况并不理想。1993年,又制订了试行的“白文方案”(修订稿)。该方案确立了两个基础方言并存的认识,形成了两种文字变体并用的新的文字方案。该文字方案制订以后进行了试验和推广,在剑川、大理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责任编辑:王俊春录入:王俊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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