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2 01:45:13 341009
2011年12月6日,云南省民族商会法人协调会在商会顾问刘树生住所召开。到会人员有商会顾问刘树生,省政府原常务副省长朱奎,成都军区原副政委马子龙,云南省民族商会秘书长杨振等。
此次会议就云南省民族商会法人一事进行协调,会议强调了商会法人的重要性,认为这不仅仅是一个需要责任心、领导力以及自制力的岗位,更是一个需要有对商会发展具有远瞻能力以及为商会和商会会员切实考虑的人来担任云南省民族商会的法人。因为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在拥有云南民族这个多元文化的平台上抓住机会,并为云南民族企业和政府以及云南民族文化做出贡献。
商会顾问刘树生强调一个好的法人,是需要一颗正直的心以及不为私利,做到为企业考虑并且其身份和能力对商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人才能是一个好的法人,而这次协调会的目的就在商议出一个商会所需要和对商会有利的法人,认为适合的法人是需要具备各方面能力的特别是做事合法、合情、合理。
协调会在经过多次讨论后,一致认定,暂由秘书长或执行理事长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