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民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决议
2015-10-28大理民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7
大理民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决议
大民旅董〔2015〕1号
大理民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28日在云南省大理州大理经济开发区巍山路263号新世纪酒店二楼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董事会董事宝利斌、李榆翔、马邓泽、马顺、宝利明等五人出席本次会议。经表决,决议如下:
委派宝利斌为大理民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委派宝利明为大理民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负责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经理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宝利斌为大理民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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