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民族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决议〕
2016-09-23昆明民族文化股份有限公司18
昆明民族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016年9月23日,昆明民族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在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金碧路沿长线永力西苑F幢2单元7楼701号会议室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董事会董事王耀、宝利明、马亚斌、李倩云、吴东海五人出席会议。经表决,决议如下:
一、选举王耀为昆明民族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二、聘任马亚斌为昆明民族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负责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总经理职权;
三、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王耀为昆明民族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昆明民族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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