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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云南铺路爪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2015-08-06汇法网236047

文化部关于同意云南铺路爪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文市函〔2009〕2254号)


云南省文化厅:

你厅文市〔2009〕1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云南铺路爪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符合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设立条件,同意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利用互联网经营音乐美术娱乐产品、游戏产品、动漫(画)等其它文化产品,从事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

此复。


二○○九年十月三十日


录入:王俊春 编辑:ygzhang
update time:2015-08-09 05:3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