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警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决议〕
2018-03-08云南警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
云南警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纪要
云警银纪〔2018〕1号
云南警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次股东会议决议
2018年03月07日,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云南警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在公司住所召开第六次股东会议。经讨论,一致通过如下事项:
(1)同意公司住址由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西昌路257号变更为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新闻路429号文化空间A座6楼。
(2)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担任,现改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免去陈虎原担任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选举杨振为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3)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4)全权委托本公司员工马亚斌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及领取公司《营业执照》。
云南警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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