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族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决议〕
2015-05-08云南民族文化股份有限公司37
云南民族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云民文董〔2015〕1号
云南民族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云南民族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6日在昆明市西昌路257号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由董事会董事杨振主持,董事李倩云、陈虎、张石能、马顺等人出席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选举杨振为云南民族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二、聘任陈虎为公司总经理,负责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经理职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总经理陈虎为云南民族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云南民族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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